上课时,两个孩子打架,一方受伤,谁负责
另一方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负责
要看具体情况,期间老师是否有过劝阻教育,请来电告知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要看具体情况
你好 建议跟孩子的监护人和学校先协商,协商不妥诉讼解决
需看过错情况,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你好,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是存在一定的监管不力的责任的
监护人和学校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过错承担责任
孩子多大了?几年级?谁先动手?当时有老师在场吗?伤势如何?
建议您来电回答我这些消息,才能给您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