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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收公共存款罪

关于吸收公共存款罪 我老公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该公司的法人已经被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拘留,我老公是一名业务员,只是介绍客户到公司来存款,由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途客户的现金没有自己经手,是客户自己到银行转账。请问,这样的事件业务员有没有相关的责任?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拘留业务员是否合理?公安局在追讨资金时要求业务员退还工资提成是否合理?业务员会不会因此判刑坐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悠悠奶茶(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11-2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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