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前几个月在本市KTV找了份晚班工作,一个人工资加夜班费和全勤共2000元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前几个月在本市KTV找了份晚班工作,一个人工资加夜班费和全勤共2000元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前几个月在本市KTV找了份晚班工作,一个人工资加夜班费和全勤共2000元,工作时间5-6小时。应聘时经理说必须干满4个月,否则不能开全工资。当时没在意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当工作后才知道~这里人员始终不够,比方说:6个人的工作~4个人干,你自己本身的工作做完了~只要是别人的工作没做完~主管就会随时安排工作~必须一起做完才能下班。当时说工作5-6小时,很多时候是6-7小时,晚了不会给加班费。做完一个月后才知道不发工资的,做完两个月才能发一个月工资的原因!很多人承受不了辞职不干,他们就会扣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当时没让签劳动合同,如果去劳动局,有什么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8-05-30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