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漏水訴訟
房屋漏水訴訟 我家於四月多時買了一棟三層樓房, 當時正在進行裝潢, 所以尚未入住, 而鄰戶於1-6月間沒有申請建照就自行設計建造一棟三層樓房的違章建築, 興建時擅自拆掉我們的排水管, 把原有的明管變成埋在牆裡的暗管, 並且利用我們的一面牆當作是他們的牆面, 貼著我們的牆興建, 結果七月時下大雨, 我家大淹水, 屋裡頭的木造裝潢以及電器全部泡在水裡,牆面也剝落破損. 水電師傅推測有可能是水管安裝不好, 使得牆面大滲水所致. 我們私下和對方和解, 對方簽了和解書, 承諾承擔修繕責任, 但後來又反悔, 除了一點維修賠償動作都沒有, 還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 擅自額外安裝新的排水管及加強牆面防水, 更動證據並拒絕賠償, 誣賴說是我們威脅他簽的和解書. 對方後來寄過存證信函, 也在公所公開調解時的文件中提及他們負有部分責任, 但不願意賠償我們要求的金額, 只願意加強我們屋頂防水而已, 他事後在法庭上更是完全否認並且誣賴我們, 說我們故意陷害他, 拿我們房子漏水為由想要他的錢, 結果現在證據已經被更動了, 不曉得能有甚麼方法能夠打贏這訴訟? 請幫忙我們, 謝謝. email:loyaltylovevi2@gmail.com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oyalt……(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2-11-24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