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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上个星期由于晚上喝酒后开车,在转弯处慢行转眼时不小心把一个人撞倒在地

律师您好,上个星期由于晚上喝酒后开车,在转弯处慢行转眼时不小心把一个人撞倒在地 律师您好,上个星期由于晚上喝酒后开车,在转弯处慢行转眼时不小心把一个人撞倒在地,于是下车后把伤者扶起来,坐了一下,买了一瓶水给他喝,发现他伤势还好,没什么事,但因本人心脏动过手术,当时人不舒服,就开车走了,伤者也记下了我的车牌号,随后伤者报警,第三天伤者与本人家属面谈,说自己颈椎腰椎受伤严重,已住院,但是他还可以出来面谈,并要求赔偿他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我该怎么办,另外,伤者根本就没什么事情,住院打了很多保健针,花了大几千,我需要付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龚娜(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8-05-2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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