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关于对方要求我为她信息泄漏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是否成立
关于对方要求我为她信息泄漏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是否成立 你好!我是中国联通的一名普通员工,2012年11月下午A客户过来办理一个手机跟联通一个3G号码卡(国家要求3G号码卡需实名制),我要求A出示证件,她开始拿不出来,找遍全身最后拿出一个已经过期的临时身份证,因为临时身份证是不符合公司的开户要求(因为开户要复印身份证留底),对方要求要开户,所以本人做了一些擦边球的事情用本人身份证开户,然后过户到A临时身份证名下(就复印了A过期的临时身份证的正面)。当时已经告知是由我的身份证开户然后过户到A名下,有另一位同事可以作证。A当时在场也未表示什么异义!隔了两天A拨打了联通10010投诉我,意思就是没有告知A是由我身份证过户到A名下。当时我马上回拨电话,A要求退全款,按照联通公司规定,首笔预存电话费是不可以退的,我当时并未答应A。A要求查询A的话费,我也就在系统上面查询。后来有另一名客户需要过户,因为A的信息还残留在系统上,可能因为电脑复制粘贴的问题,本来要过另一位客户的信息的,结果可以由于没有复制粘贴成功的原因把她的号码过户到另一位B客户的名下,后来我发现了又把A的号码过回到她的名下,而A的号码过户时A的号码会收到一条过户提醒,因为是A的号码不是B的,B客户是不会收到任何信息的,B客户也不知道!但是我们实际上就是工作失误,并不会造成A客户的实际损失,而A之前复印的过期的临时身份证也是盖上复印无效的章,上交公司存底的。现在A要求我为A以后的信息泄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事实上我不会泄漏A客户的信息的,而A提供的又是过期的临时身份证的复印件,我如果承担A这一信息泄漏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的话,那么以后A自己或者他人去干些坏事,完全可以污蔑我造成的)所以我不答应,我只答应我工作失误给予合理适当的赔偿。那么A客户要求我为她信息泄漏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如果闹上法庭,我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t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1-23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