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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车祸事故,责任认定 赔偿不能接受

车祸事故,责任认定 赔偿不能接受 去年3月中旬 我母亲在汉阳古琴台附近过马路(那边上下立交桥过江的车子一般都很快),一辆面包车把他给撞伤了(重伤,头部严重受创 抢救过来了 期间动过2次大手术,评残 是X10级) 事发的时候我母亲未走斑马线,在事故认定书上也有标明。。事故发生地点也有标明不在斑马线上。 责任认定上面 司机负主要 我母亲负次要 我都能够理解 但是在司机的责任认定的理由上面写的事 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在我母亲的责任理由上面写的事 未走人行横道。 疑问就出在这里 既然我母亲没走人行横道 出事故地点也没在人行横道,那司机的责任理由为何会是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而不是车速过快或者是处置情况不当,在往外说一点说不定当时他在打电话也说不定。 最后的判定 医药费我母亲也有支付好像是3 7开,赔偿才2万1左右  我母亲单位出示收入证明1800/月 当时医院标明了 休养期9个月 后期治疗费3000元 我不知道法律对这个是如何规定的但是住院2个月加休养期9个月 11个月的误工 误工费用是不是全额赔偿?我当时回部队 事情交由我的一名叔叔代办,但是这个判法我真的很不能接受,我母亲至今还会头痛,现在四十多岁 那过个十年 几十年该怎么办?头壳那块是用一种材料补上去的不能收到任何撞击,记忆,反应能力都下降了,我的假期有限 求助贵网,希望能得到解答。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7984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6-0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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