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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农业旅游开发公司合作,甲方以土地入股,我方出资基础及设备投入,合作期限5年

你好,我与农业旅游开发公司合作,甲方以土地入股,我方出资基础及设备投入,合作期限5年 你好,我与农业旅游开发公司合作,甲方以土地入股,我方出资基础及设备投入,合作期限5年。但因土地性质为公司在农民手中拿到的流转土地。合同规定“ 若合同期未满甲方需要收回场地,甲方需为乙方协调好新场地,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拆迁补偿,若因政府原因拆迁或征用乙方场地,甲方不负责任何拆迁及赔偿费用。” (我们的项目是卡丁车俱乐部,因休息区和赛道需硬化土地4000平米,乙方总投资100万 ,每年保证甲方收益不低于5万元,若合作期未满,甲方以此条款为由让我撤场,我能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8-05-2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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