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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向银行贷款并共同签字二十万,合同上写明钱款用途为种植树木,而实际用途则是用于建造男方家房屋

夫妻双方向银行贷款并共同签字二十万,合同上写明钱款用途为种植树木,而实际用途则是用于建造男方家房屋 夫妻双方向银行贷款并共同签字二十万,合同上写明钱款用途为种植树木,而实际用途则是用于建造男方家房屋。现男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是否还要承担偿还此项债务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8-05-20 15:5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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