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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五人至家中打砸,公安机关处理意见是不予立案该怎么办?

纠集五人至家中打砸,公安机关处理意见是不予立案该怎么办? 肇事者认为对房屋有所有权,因此带了四个人共计五个人且带着斧头、铁棍等工具来我家将屋内的物品扔至院内,五人在肇事过程中均有参与。我母亲的手腕在阻拦时创伤。现在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只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肇事带头人做五天拘役,但因年龄超过七十岁免除拘役,其他四人属于跟从人员不予追究。经济赔偿需我家人自己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理赔。
  请问公安机关的处理是否存在不作为的情况,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追究肇事者的应负责的法律责任和控诉名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nzha……(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2-11-21 12: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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