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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状告曹生发不当得利吗

可以状告曹生发不当得利吗 事实经过
2011年2月,曹志彬在江西省永修县九里桥水产厂承包约500亩杜头湖养殖芡实(俗称鸡头籽),并与江会茂(甲方)签订了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已交3万元押金,并负责播种和管理;甲方看守,所得利润平分)。
在2011年清明节期间,曹志彬带领亲人和雇佣的工人开始在承包的湖里清除杂草、除鱼,播种。其中播种费用所花62000元,农药及设备等费用¥38200元,劳动力费用¥20800元。在3月份期间,近500亩芡苗顺利长出水面,在2011年5月份,由于干旱少雨,芡苗发生虫害,芡苗部分出现枯黄,实际上是缺少雨水所致(芡苗根部仍在成长)。甲方看到此情况,强行要求乙方再交2万元钱的押金,乙方未同意,先外出务工谋生,并把芡苗的生长状况告诉了同村的曹生发。让芡苗自然成长,并根据合同约定,芡实湖由甲方看守。
2011年6月份,雨季来临,在芡实苗正常生长期间,曹生发在知晓芡实湖早已承包给原告的情况下,跑到甲方那边,隐瞒事实,掩盖芡实苗仍然存活的真相,窃取原告养殖成果。在曹志彬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期间,恶意串通湖主另外签订承包协议,在原告所养殖的芡实湖里收获芡实,所卖芡实非法获利近80万元(其中卖给当地村民3车共40多万元;卖给广东商人12万斤,单价3.0元/斤,共计36万元)。被告非法获得纯利润40万元以上。
以上事实证据确凿,请问我有权告同村曹生发不当得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owen……(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2-11-1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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