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物业公司私自占业主公摊。

物业公司私自占业主公摊。 您好,我家一楼的公用地方被物业占用作为物业人员宿舍,只隔出一小部分作为走道和待客的地方,未经过我们业主许可,问物业说是之前规划局规划好了的,不能改,请问物业这么做有没有合理吗?还有就是我们能不能因此少交物业费。(别的楼所有的地方都是待客的地方,装修的档次也比我们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jcxj(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11-18 23:5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 长沙

贺春林律师

湖南 娄底

谷祥喜律师

湖南 张家界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永州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56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499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1188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