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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酒后驾驶与我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致我受伤,请问怎么处罚?

对方酒后驾驶与我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致我受伤,请问怎么处罚? 2012年11月18日临晨0点10分,我驾驶柳州五菱小货车在镇边道路上行驶与相向行驶的普桑轿车相撞,致我受伤,对方将我送到医院检查,此时我发现对方有酒驾嫌疑,让后报案,肇事致检测酒精含量巳过二小时,仍检测为酒后驾驶,请问对方应受到怎样的处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林男(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11-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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