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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从深圳搬到东莞了,我不去的,工作也交接完了,交接单上写了交接原因

公司部门从深圳搬到东莞了,我不去的,工作也交接完了,交接单上写了交接原因 公司部门从深圳搬到东莞了,我不去的,工作也交接完了,交接单上写了交接原因,部门搬东莞因为不去,所以交接。人事不愿意赔偿,让我天天打卡上班,可是我上班没事做的,我还是孕妇。这种情况是要跟公司耗着,还是尽快去劳动仲裁比较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小瘦(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5-0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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