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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父母为我兄弟俩分家立户,2007年弟弟将他分家所得房子及宅基地无偿赠与我的儿子

1989年父母为我兄弟俩分家立户,2007年弟弟将他分家所得房子及宅基地无偿赠与我的儿子 1989年父母为我兄弟俩分家立户,2007年弟弟将他分家所得房子及宅基地无偿赠与我的儿子,并提出父母随我一起生活居住,百年后在我住处办事。随着孩子们长大住房紧张,儿子到了结婚年龄,2010年我出资为儿子翻建了受赠房屋和院落并居住使用至今,他所提条件我一直在履行。现在国家对农民房宅确权政策的实施,弟弟又想要回所赠房宅基地。由于他收回房宅基地的想法坚定,我们不得不走法律程序,经法院审理所翻建房屋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对宅基地法院没有给与判决,请问律师如果房子的所有权确在我儿子的名下,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也应该确在同一个人名下。我要说明的是赠与是他主动所提经他托付多人多次历经半年的时间我才同意,知所以要老人随我一起生活房宅给我儿子,为的就是不让老人去他家住。其实我们分家30年老人一直在我身边由我照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8-05-0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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