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房产问题
您好, 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的所有权:
1、购买之初,房屋系你父母全部出资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无论房屋是否由你弟弟占有使用,从法律角度而言,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2016年,你将房屋赠与给你弟弟,此时,你弟弟已经离婚,受赠后,房屋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
二、关于你弟弟的前妻能否分割房屋;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2016年,你将房屋赠与你弟弟时,你弟弟已经离婚,赠与的房屋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其前妻没有权利分割;
三、关于是否属于隐匿财产;
1、所谓“隐匿财产”,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隐藏起来,让另一方不知晓,以达到自己独占的目的;
2、你所述情况,该房屋是你弟弟离婚后,你赠与的,因此,不属于隐匿财产;
四、关于“若弟弟前妻耍赖说是弟弟借名买房,这样她能要求分割到财产吗?”
1、首先,房屋系你父母出出资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16年你再赠与你弟弟,无论从房屋的出资情况还是购买之初的登记情况判断,都不属于借名卖房;
2、其次,法律讲证据,不是靠算赖;
3、对于你弟弟前妻的无理要求,你弟弟可以拒绝;如果其前妻起诉,最终的结果是其前妻败诉。
五、综上所述,该房屋现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其前妻没有任何理由与权力分割该房屋,你们完全不需要担心。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或直接来电详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弟弟的婚姻持续到2013年,你将房屋赠与给你弟弟是2014年,当时赠与时他已经与前妻离婚,因此,不属于你弟弟与其前妻的共同财产,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赠与的时间可以根据房屋档案中取得。基于上述的分析,故不属于隐匿财产。
你明确赠与你弟弟个人的,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不可以分割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你弟弟前妻若有借名买房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1、房产虽然是在你弟弟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你弟弟并没有出资,也没有登记在他的名下,房权与其无关。
2、你父母出资用你的名字买房,所有权属于你。
3、假设你弟弟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居住,也是借住你的房子。
4、你把这个房子赠予弟弟时,你弟弟与其前妻的婚姻已经结束,房产与你弟弟的前妻没有关系。
5、有你父母在银行的出资记录,有在你名下公开的房权登记,不存在所谓隐匿的问题。
所以,你弟弟前妻不能分割到房产。
2014年你弟弟离异,2016年你把房子赠与你弟弟,和你弟媳妇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另外,你弟媳主张借名购房也是不成立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好!详阅了你提供的案件情况和问题,经过分析和判断,现回复如下:
1、从产权登记和出资情况来看,属于你父母出资(可提供出资转账凭证证明),登记在你的名下。房子所有权属于你,属于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
2、你再赠予给你弟弟,不属于婚姻法中父母出资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你赠与,对于亲属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你的表示。。
如果只是登记在你弟弟名下,你出具书面的证明明示只赠与你弟一个人,非赠与夫妻。那么在此情况下,属于你弟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对于你弟的前妻要求分割财产,她需要举证婚产为婚后所得,同时还需要证明其真实出资。如不能证明其出资,你们代持一说就无证据支撑。
4、综合来看,她最终无法分割到房产的。你们可以不用理,诉讼与否是她的权利,是否胜诉才是关健。你们可以放心,你们胜诉可能性极大。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1、房屋是你父母出资,用你名字购买的,在没有变更产权人前,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你个人所有。
2、你将房产赠与你弟弟,属于你对你弟弟个人的赠与,在法律上房产与你弟弟前妻没有关系,其也无权要求分割。
从你说的情况,你弟要求分割没有合理依据。
你好,如明确赠与您弟弟个人,则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尊敬的110用户您好!本律师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现答复几点意见,供您参考。
1、首先要给您说的是,这个房子与您弟弟的前妻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当然无权分割该房产,即便闹到法院去打官司,法院也不会判决分割这个房子。
2、他前妻现在肯定是怀疑这是借名买房,但是这需要她拿出足够充分和扎实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对这方面的证据要求十分严格,即便真的存在借名买房行为,在法庭上都很难证明这样的事实。更何况,您父亲当时是用自己的钱买的房子,这一点无论如何都能讲清楚,大可不必担心。
3、房子作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权利人以登记为准,房子当初登记在你的名下,法律上认为这个房子就是你的合法财产,你2016年把房子赠与你弟弟的时候,他们夫妻早已离婚,这个赠与当然是对你弟弟个人的赠与行为,赠与手续完成后,房产便是你弟弟的个人财产,任何人无权要求分割。
4、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你父亲当年出资买房时,就算直接把产权记在你弟弟名下,那也视为对你弟弟个人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房子当时登记在你的名下,因此她前妻及时有这个心思,也没办法下手。
温馨提示:根据你陈述的情况,钱完全是你父亲出的,而不是你弟弟的出资,因此这就谈不上所谓隐匿财产。此事大可放心安睡了。
尊敬的客户,您的问题我尽心了,如仍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如你父母全资购买的话,与其前妻无关.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描述,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婚内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婚后财产可依法分割
谁起诉谁取证,证明故意隐匿房产是很困难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你弟弟离异时间在2014年,是否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其次,如上述期间拿到离婚证或者判决书,你在2016年赠与给你弟弟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你弟弟的前妻无权要求分割;
目前担心的是房屋系在2013男购买的,但是房屋系父母出资也登记在你的名下,在你未赠与的时候,房屋与你弟弟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的。
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 分割
你好,如明确赠与您弟弟个人,则属于个人财产。
1、这种情况你弟弟不属于隐匿财产(包括房产)。2、你弟弟前妻“耍赖说是弟弟借名买房”是需要证据证明的,没有证据法律不会支持的;3、根据你的陈述,即便是你弟弟没有离婚,你父母和你都主张该房产是赠与给你弟弟本人的,不是赠与给他们夫妻的,也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弟弟媳妇想分割法律也不会支持的。
你好,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