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车辆问题
没有期限
没有期限
不能自动解除.你需要承担相应费用后办理.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报废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你好,没有期限。
您好,没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因此不会自动解除,需要有以上三个方面。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没有期限。
不能自动解除。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