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一下,经朋友介绍,当初在手机店贷款3500元,到手3000

请问一下,经朋友介绍,当初在手机店贷款3500元,到手3000 请问一下,经朋友介绍,当初在手机店贷款3500元,到手3000,是以手机分期的方式办理的,当初说好的,经济宽松时可以一次性付完本金的。结果,几个月之后我们要求一次性付清,他没同意。说要付完将近8000元才可以。我们现在付了一年有3900元了,不打算付了,请问他们这个合理吗?我需要继续付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8-04-26 11: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