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恒昌贷款公司贷了三万块钱,合同当时签的是手续费+本金四万多
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您好,如果存在逾期,确实有逾期责任的。
当心诈骗的。
具体还款本金按照当时你实际到手的钱,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还
还本并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