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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被征作开发家乡建设的土地,现卖给开发商建楼盘,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15年前被征作开发家乡建设的土地,现卖给开发商建楼盘,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1995年一个村民小组的一片120亩的土质良好的行政责任田被征用为修建历史古迹,目的是引进旅游,增加农民和政府的收入,条件是给他们在另外一片土质不好且地势低尘洼的地方以一亩补两亩的方式补偿,因考虑引进旅游可以创造收入,农民就同意让出土地,有的补偿到了土地,有的因考虑土质不好且收种困难,就放弃了补偿,但是征收后的土地除了建一座空庙,大部份的地都是闲置在那里,后期就承包给私人种了(据说承包者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成员),今年,政府把此地卖给了开发商,并已开始一段时间的施工,村民小组的成员没有获得任何赔偿,理由是当初已赔偿,承包者获得60万的赔偿。村民小组多次到镇政府去理论,无人接待,其间有副镇长,土地局局长及相关人员去现场处理过,但大都以威胁,侮骂,欺骗等方法,农民没有办法只能天天安排人员在现场阻止施工,农民反应上告无门,因县政府相关人员已被收买,不知这种情况,农民朋友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外星人123(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11-1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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