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私生子抚养的问题
关于私生子抚养的问题 吴某与陈某2003年相识恋爱,谈约三个月时,陈某不告而别,外出打工,吴某一直联系不到陈某。
时过5、6个月,陈某突然回来,且怀孕有5个月,说是吴某的孩子,两人又再次和好直至孩子出生后断奶之时,陈某再次不告而别,吴某经于陈某家人协商独自抚养孩子。
陈某曾于孩子二岁时回来一次,说其许久未见,要带孩子出去玩会,却不想其将孩子卖至外地,人再次失踪。
吴某与陈某家人经多方寻找,最后找回孩子,由吴某继续抚养至今已7岁,且经陈某家人同意已报至吴某户上落户(抚养期间,吴某遇不便之时,会将孩子寄于陈某家)。
今因吴某成家,与其妻考虑多时,欲将孩子断绝陈家联系,陈某家人不服,要拿回抚养权。
请问告上法庭吴某的胜算有多少,若将孩子判于吴某,吴某要支付陈某家什么费用。若判于陈家,吴某是否能得到七年的抚养费等。
(注:吴某与陈某之间尚有两大问题
一为:陈某于生子后第三年因犯炸骗罪等被判六年有期徒刑,未出狱。
二为:陈某与吴某交往之时,仍与别的异性有亲密接触,孩子是否属吴某亲生未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85……(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0-05-31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