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发生过错,经司法鉴定负次要责任,参与度40%

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发生过错,经司法鉴定负次要责任,参与度40% 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发生过错,经司法鉴定负次要责任,参与度40%,现法院按侵权法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判决,判决结果是原告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申请赔偿每项加起来的总额×40%=医院的赔偿金,请问这样的计算方法合理吗?这样的判决公道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8-04-22 08: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