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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

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 你好我是一名顺丰员工,19日早上7点多上班途中骑公司的电瓶车在黄兴路由南向北正常直行,我在保持安全距离情况下超车时刚骑行一半时骑行在我右边的电瓶车没有任何预兆就突然车头往左边拐了下碰到了我车的后部,连人带车给到了,导致对方嘴吧脸部和腿上手都有受伤,我将他扶起并打了110,交警过来后他们用上海话交流,我一句也听不懂,交警就过来直接给我个单子判我超车影响他人引起交通事故,我是全责,对方无责。也没有问我任何问题,交警大队扣留了我们的车。
现在我想了解下
1.这种交通事故对方有责吗?
2.车子损坏和伤者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3.这期间的误工费由谁承担?
4.这算工伤吗?公司保险会理赔吗?如何理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奇思妙想~尚鹏17742486161(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4-21 09: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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