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公工被打,伤残等级鉴定为9级,第三方赔偿金额能抵用就业补助金吗?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统筹事宜的,赔偿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请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权利人已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选择工伤或人身损害救济你的权利!人身损害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伤来补足!详情电话1862319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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