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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本人在1月28号在一家小公司入职,3月14号离职,试用期工资4000,但是结算老板给我两千

本人在1月28号在一家小公司入职,3月14号离职,试用期工资4000,但是结算老板给我两千 本人在1月28号在一家小公司入职,3月14号离职,试用期工资4000,但是结算老板给我两千。他说吧过年的周末全部抛出不能有钱,我不漫一个月所以按照北京规律只有2000,请问有这件规定。还有过年她放了20天,是她自己要求放的,他说2月过年给钱,但是最后说她没说过。过年不给钱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8-04-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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