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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说明我每年12月底付给前妻1万元,从13年开始每年12月底我付给她1万元

我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说明我每年12月底付给前妻1万元,从13年开始每年12月底我付给她1万元 我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说明我每年12月底付给前妻1万元,从13年开始每年12月底我付给她1万元,直到2017年,前妻收到钱打收条,但是前几次落款只有日期没有收款人姓名,请问收条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磊(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8-04-15 14:4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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