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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问题,香港电影公司在投稿页面写上,只要我把剧本发给他,他就拥有剧本著作权了,这合法吗?

版权问题,香港电影公司在投稿页面写上,只要我把剧本发给他,他就拥有剧本著作权了,这合法吗? 有家香港电影公司,在投稿页面写上,只要我把剧本通过邮箱发给他们了,著作权就是他们的了。 

而我没有看到这句话,就把剧本发过去了。 

他们的页面上没有任何确认按钮,就是个普通文字网页,看漏这句话概率很大。这句话有法律效力吗? 

我的作品著作权还属于我吗? 

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ang……(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2-11-12 20: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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