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破产单位,以及养老保险问题
破产单位,以及养老保险问题 本人自90年至今下岗,本人从甲单位调入乙单位.档案一直未调入新单位,一年后下岗(仅口头通知下岗)至今.乙单位一直未给本人上养老保险.后经劳动仲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条件,本人交个人部分,单位支付其余部分.但调解书下来以后,单位已没有钱为理由不予支付.让本人全额垫付,并口头承诺单位破产后偿还本人.
涡想询问:
1.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垫付钱,如果单位破产后依然没有资金,我是否还可以拿到我垫付的那笔钱
2. 如钩单位不予补办,申请强制执行后,单位是否还可以以此借口拒绝
3. 如果此问题一直未解决,单位是否可以破产(注: 本人档案是近期调解过程中转入乙单位的)
4. 如果可以破产,是否意味着此问题将无法解决.我的养老保险将无法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uwei(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08-12-09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