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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车祸造成2人死亡

车祸造成2人死亡 5月25日母亲43岁骑着电动车带着表哥家的小孩4周岁。在泗洪县245省道平交路口从南向北行驶。245省道为双行道。中间含有一米宽左右的绿化带,死者当时驾驶电动车就停在绿化带中间。等待机动车行驶过去,因为肇事车开的太快。将我母亲和4周岁的小孩当场死亡。事故所给的结果既然是同等责任。肇事车主当天就没有拘留,后来调解,对方一直咬定家里没钱,赔偿不起。我该怎么办?赔偿的话、根据法律规章制度应该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3738……(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0-05-3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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