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学被同班同学无意伤害到眼睛,应该如果赔偿?
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和对方孩子家长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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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侵权家长赔偿小孩住院期间和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赔偿主体为侵权学生家长,因孩子为未成年人,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如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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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医疗费,还可以主张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对方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那也要承担责任。先要确定孩子眼睛的伤害程度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这类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