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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离婚判决我从去年11月给付孩子抚养费,因其它事我上诉,今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离婚判决我从去年11月给付孩子抚养费,因其它事我上诉,今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离婚判决我从去年11月给付孩子抚养费,因其它事我上诉,今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请问抚养费的日期计算是从去年一审判决的日期给付,还是从二审的生效日期开始给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主任(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8-04-1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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