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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市级行政单位不同行政区可不可以注册同样的名字?

同一个市级行政单位不同行政区可不可以注册同样的名字? 我的公司名字全称是金利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是在宝鸡市工商管理机构注册的,公司地址在宝鸡市渭滨区。从事二手房交易及相关事宜,对外一般都叫金利房产
今天我发现宝鸡市金台区有一家新开的门面房,对外挂牌也叫,金立房产,也是从事二手房交易事宜的。
我想问问,如果对方是法人团体的话,是否构成侵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的或者其他商业组织形式的是否构成侵权?有何法律依据?
第三,如果对方更名,把金利房产改成全利房产或者其他的从字音或者字形上足够造成混淆效果的名字是否构成侵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uning……(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2-11-10 15: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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