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回三金吗
共同生活过,不能主张返还
协商处理。
登记之后,共同生活过,不退。
答:不再返还,结婚时间不长并且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除外 。
登记结婚后,且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能要回;
没有一起生活过,可以要回
已登记未共同生活的,有权退;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视情况而定,一般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