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方正常向南行驶 对面一对老人行驶一电动三轮向北行驶 在一无标识路口处向西拐 撞在我面包车侧门上 我方为躲电动车撞在树上 对方一死一伤 现我方承担着伤者所有医药费 另赔偿死者十八万元现金我想了解一下 按法律程序的话 我方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园的乐园(山东)
提问时间:2012-11-09 09: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