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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6月1日在上一个公司创作了一个朗诵的舞台剧,以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外演活动

您好,我去年6月1日在上一个公司创作了一个朗诵的舞台剧,以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外演活动 您好,我去年6月1日在上一个公司创作了一个朗诵的舞台剧,以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外演活动,后来我离开公司,可该公司现在不经我同意,将我的作品继续用做宣传,并上了电视,该作品全部是由我设计编排,朗诵稿也是我个人写的,请问,现在该公司行为属于侵犯版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8-04-0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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