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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个短信是湖北省发的,说我以前认识但并不熟悉的一个人案件要开庭受理

收到一个短信是湖北省发的,说我以前认识但并不熟悉的一个人案件要开庭受理 收到一个短信是湖北省发的,说我以前认识但并不熟悉的一个人案件要开庭受理,让我带着材料开庭,否则出现连带责任都需要我自行承担。
我与此人并不熟悉,仅仅是在他工作期间的康宝莱店铺购买过康宝莱产品,并且给过他身份证办理过康宝莱会员,购买过其产品约六个月,之后不吃其产品再无与此人联系交集。我于今年接到电话说是,他欠款还是贷款了并把我写成紧急联系人,但我对此事并无知情。
今天我又收到了这样的短信,说这个人的案件要开庭了, 让我带材料去,我对他到底怎么了有什么犯罪行为并不了解。请问这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8-03-23 21: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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