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及财务、产权分配问题

离婚协议及财务、产权分配问题 1、男方为广州市人,女方为广东省非广州市人,06年结婚领证,结婚当年的购房一套,7月出房产证,所有权为男方的父母及男方三个名下,八年按揭,以男方名誉进行每月的供还;男方在2009年-2010年3月有与其公司女同事有违背夫妻道德的事情,暂只有QQ聊天记录为证,造成女方精神压力,自责自身问题;男方晚上睡时还抱着女方叫其公司女同事名,造成女方有一段时间精神崩溃,失眠,吃不下食物,人消瘦,看病吃药调理了一段时间才好。
问题:如离婚,正常的女方是否能分到该房产的3分之1的2分之1?是否还可以争取更多?
2、由于男方未计划生育,亦未向其父母说明清楚,导致男方父母打电话到女方家中向女方其父母诉说女二大罪状:(1、)不知是否因工作原因,常有公司饭局,夜归,可能在外偷人;(2、)身体不知是否有问题,常吃药,有不育现象。
问题:是否可以告其诽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999……(广东)
提问时间:2010-05-28 21: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