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上自建的房屋建房证上写的是三儿媳的名字,而实际建房资金是由父母和其他兄弟出资的,现三儿子已病
农村宅基上自建的房屋建房证上写的是三儿媳的名字,而实际建房资金是由父母和其他兄弟出资的,现三儿子已病 尊敬的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些事情,我所要描述的情况稍微复杂一点,我家父母已年迈七十多岁了,老爸是退伍军人,在单位上有退休工资,不是农村户口,老妈是农民是农村户口有分宅基地,两老人共育有四个儿女,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女已全部结婚并各自有了自己的小孩,但是还在一个大家庭中没有分家,几年前父母将一大家子在农村的宅基上,让三儿子修了房子,因三儿子是公务员不能申批农村宅基地,所以当时自建的房屋建房证上写的是三儿媳的名字,当时建房时三儿子条件最差大部份资金是由父母出资的,另外建房时三儿子向其二哥有借拾万元整也写了借条,房建好后不到一年时间三儿子就病故了,三儿媳是外地的,在其夫也就是三儿子病故一年多就带着小孩回娘家了,回娘家时并没有让婆家任何人知道而且是在半夜走的,距离现在约快四年时间了,三儿媳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听说三儿媳和其小孩的户口还没有迁走。这种情况可以将房子产权过户给其父母或是兄弟吗?三儿子已病故四年多了其建房时向其二哥借的十万元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给您添麻烦了,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yflz……(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8-03-23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