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第1套房子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离婚前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双方名字。
第2套房子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以女方公积金名义按揭贷款,离婚时由于按揭款未付清,故未办理房产证。
需请教的问题是:
1、 男方能不能凭离婚协议,独自去将第1套房子房产证办成自己个人的名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
2、 女方能不能在按揭款还清后,独自去将第2套房子房产证办成自己个人的名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破碎虚空(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8-03-23 10:0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