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抚养费及医疗索赔(不管多钱,希望有好心人帮我维权)

抚养费及医疗索赔(不管多钱,希望有好心人帮我维权) 你好,我是个离婚的女人,离婚时在孩子刚刚48天,男方强迫女方离婚,要求女方写的申请书后离的,而且要孩子,女方当时已经得了产后风湿,而且男方知情。
     离婚时,协议上注明了每月15号之前由女方付清孩子的抚养费600元。(孩子归男方),但没有规定支付的方式,现在男方要求女方把钱打到指定账户上,但女方坚持男方到女方所在单位取钱,什么时候取,什么时候给并如数支付,而且要求男方打收条,不同意打到账户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以后卡出了问题,虽然有银行的凭条,但他以各种理由不承认收到钱,也没有人给我证明,我打钱的卡号就是他给我的卡号。目前为止,离婚刚6个月,女方已经支付三个月抚养费,男方打了收到,剩下的三个月,男方和女方见面也不要抚养费,就是要求女方打卡里。
现在的问题是,男方要以协议上的日期为理由,告女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请问,女方有权要求自己的方式吗?男方能告赢吗?如果男方告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是不是有权反告其诽谤呢?还有,女方因月子期间造成的疾病,是否可以反告男方支付医疗费用呢?(因为离婚时,刚刚出月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aven……(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11-05 22: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