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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老房子是和两个伯伯与我爸共三个人共用,房间都是平均一人一间共三间
你好,我家老房子是和两个伯伯与我爸共三个人共用,房间都是平均一人一间共三间 你好,我家老房子是和两个伯伯与我爸共三个人共用,房间都是平均一人一间共三间,空地也是平分的,善养我爷爷奶奶也是平分的,但是房产证,土地证上多出了我一个大伯母的名字,现在我老房子要棚户区改造,卖出来的钱我大伯母要多拿一份。请问各位大律师这样合情合理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8-03-20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