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与继子女是什么法律关系

我与继子女是什么法律关系 我与丈夫结婚时她女儿己年满18周岁,第二年她去上大学,三年我们为她支付了近60万学费,毕业后她一直没有工作,我们供她生活一切费用,现在她己满24周岁,提出要去留学,丈夫说如果去每年给她30万元,以后结婚还要给陪嫁。因为我们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丈夫,所以她女儿花钱心安理得。说是她爸爸供养她,跟我没关系。虽然主要收入来源于丈夫,但是家庭财产有我一半这是合理合法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形成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互相有什么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ces……(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2-11-04 23: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