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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可以对商未缴清尾款的房子进行约定吗?

可以对商未缴清尾款的房子进行约定吗? 2005年9月1日签订协议约定楼中楼的六楼归男方个人所有,五楼及车库归女方个人所有,现男方以9月27日才缴清房款开了购房发票,此前双方并不拥有产权,更谈不上约定产权归属,所以约定无效为由,企图推翻协议。男方的主张可行吗?依据是什么?如不可行,依据又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烤鸭(江苏)
提问时间:2010-05-2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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