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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接到催款公司电话说对方借款不还,这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离婚后,接到催款公司电话说对方借款不还,这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离婚后,接到催款公司电话说对方借款不还,这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这笔借款我并不知情,也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和生产经营,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写明白了,无共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如若出现债权债务谁签字谁负责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存在连带责任之类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rolin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3-17 11: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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