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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自缢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自缢 我有个妹妹是在今年11月20日零晨3点半左右在精神病医院自缢身亡,和你处理的那个案件非常类似,只不过她自缢的工具是用医院的院服(裤子),也是在卫生间上方的一根六分水管自缢的。现医院一直要求按医疗事故来处理,而我们认为是医院未能履行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监管义务,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事还未处理,如您方便之时,能否与您电话联系,衷心的感谢!盼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邱丽萍(江西)
提问时间:2008-12-08 22: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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