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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及还款相关法律

农村信用社贷款及还款相关法律 在当事人名下,帮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曾在2003年到2007年之间有过合记确认,从2007年以后再没有上门追要过,也未曾偿还任何利息,近期内,信合工作 人员再次上门讨要,一晃十年本利合计30000多,这个我们能不能认为2年内没有上门讨要,属自动放弃?农村信用社算不算自然人?他与一般的私人的不同与我们来说是利还是不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笨小子355(陕西)
提问时间:2012-11-0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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