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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男方给女方借了十万元钱,但是女方把钱用于投资股票。后来因为性格不适分手 恋爱期

恋爱期,男方给女方借了十万元钱,但是女方把钱用于投资股票。后来因为性格不适分手 恋爱期 恋爱期,男方给女方借了十万元钱,但是女方把钱用于投资股票。后来因为性格不适分手 恋爱期,男方给女方借了十万元钱,但是女方把钱用于投资股票。后来因为性格不适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还十万钱,但是女方以股票亏损迟迟不肯还,后来要求男方承担女方股票两万的损失,然后把剩下的八万还给男方。现求助法律怎么让女方把剩下的两万追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邓江明(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3-10 09: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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