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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上门闹事,并殴打我致伤,如何追究责任?谢谢

对方上门闹事,并殴打我致伤,如何追究责任?谢谢 对方两人上门找事,先动手打了我,我报警后警察没到,对方又叫来一人合伙打我。后我住院半月,医药费6000,财产损失4000.误工半个月。对方不赔,我鉴定伤情结果是4处轻微伤,脸下方逢了4针长度2.5厘米,左眼顿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而且我去了医院后对方两个人又去了医院打了我几拳头,跺了我4脚。请问对方触犯了哪些行为,应当赔偿什么,受什么责任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驱动现在(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0-3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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