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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行人在马路上导致自行车避让不及自己摔倒,责任怎么判定?需要区派出所或法院么?处理流程该如何?

行人在马路上导致自行车避让不及自己摔倒,责任怎么判定?需要区派出所或法院么?处理流程该如何? 老师们好,前几天我朋友碰到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他在马路上跑追赶公交车,后面一女的骑摩拜单车,同时小孩放在在车篮里,骑车跟在他后面,之后他突然停下来,那女的急刹车,小孩和那女的直接摔地上,但没有撞到我朋友,后来我朋友就懵了,被拉到医院,付了所有的费用,但是我觉得错不在他啊,我们也都算是法盲吧,但我觉得那个时候不应该付钱,应该留下电话,所有治疗费用让那女的承担,然后双方去派出所协调,协调不行去法院,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 那样算下来会不会成本低些? 像这种情况如果去派出所或法院我朋友会付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一般处理这种事情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cc(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8-03-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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