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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填写借/欠条的过程中不想借钱了,借/欠条也没有填写完整,但是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借款金额

我再填写借/欠条的过程中不想借钱了,借/欠条也没有填写完整,但是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借款金额 我再填写借/欠条的过程中不想借钱了,借/欠条也没有填写完整,但是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借款金额。也没有按手印和写收到条,也没有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他把借/欠条填写完整并且自己填写收到条,借/欠条和收到条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默(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3-05 21:0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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